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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培[2001]11号

关于印发“全国电力行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的通知关于在全国开考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厂热能动力工程两个专业的通知


有关省电力公司教育培训部门、主考院校、各省电力助学中心:

  2001年全国电力行业开考的“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和“电厂热能动力工程”专业将有首届毕业生,为了做好学员毕业前的实践性教学(实验、课程设计、综合作业、毕业设计等)环节的考核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主考院校和助学中心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工作,中电联教培中心于2001年3月27日—30日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了全国电力行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协调会。参加会议的有来自主考学校分管自学考试工作的负责同志和各省电力助学中心的负责人共计60余人。

  会上,中电联教培中心行业培训处副处长薛殿文同志首先介绍了全国电力行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几年来的开展情况,并对本次会议所要达到的目的做了简要的阐述。他指出,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考生巩固所学专业理论知识和提高实践性技能的重要环节,主考学校对实施实践性环节考核负有重要职责,并起着主导作用,省电力公司和助学中心在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各环节上应与主考学校密切配合,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电力行业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本次会议是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启动会,希望各单位尽快组织分步实施。

  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许作民同志对“全国电力行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见附件)进行了说明。

  会议代表一致认为,会议的召开是及时的和必要的,抓住了当前的重点工作,密切了助学中心与主考院校的关系,加强了沟通和理解,为今后工作的协调打下坚实的基础。

  会议认真讨论了“建议”,并对部分条文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共识。会议认为“建议”对下一步做好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会议就试卷分析工作达成如下共识,由中电联委托有关主考院校在考试后及时组织教师对试卷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后,由中电联同国家考委协商,使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在分组会上,各主考学校及助学中心进行了交流,其中合肥工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孙佩石副院长、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彭玉林副院长、安徽电力职工大学马嘉谦副校长和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成教处李惠民处长代表各组在大会上进行了交流,并介绍了各自在实践性环节考核实施中的做法和建议。

  这次协调会内容充实,沟通了思想,取得了实效,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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