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5年度电力教育培训 新星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基[2005]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电力教育培训新星奖”每年组织一次推荐、评审工作的规定,现将2005年度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的组织工作。请各推荐单位,按所附《电力教育基金奖励优秀学员暂行办法》(见附件1)和“电力教育培训新星奖优秀学员推荐名额表”(见附件2)的要求和名额,组织遴选、申报工作。 二、申报的时间和地点。请各推荐单位,将分配名额数内的推荐表(见附件3)及相关材料于7月10日前寄(送)电力教育基金管委会秘书组(地址:北京白广路二条一号,中电联教培中心综合处,邮编:100761,联系电话:010-63415235或63415155)。
二OO五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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