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文件
关于公布 2003年电力行业特有工种高级技师资格名单的通知
技鉴考 [2004] 25号
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各发电集团公司,各区域电网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广东省核电集团公司,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广电集团公司,武警水电指挥部及有关单位:
为加快电力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将技师和高级技师纳入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按照《电力行业特有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暂行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组织开展了 2003年电力行业特有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评审工作。经电力行业特有工种高级技师 5个专业评审委员会(火力发电、水力发电、供用电、火电建设及送变电、水电建设)评审并报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共有 912人具备电力行业特有工种高级技师资格(名单见附件 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03年高级技师资格生效时间从 2003年 12月 30日算起。
二、根据《关于印发电力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技鉴考 [1999]13号)的规定,电力行业特有工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由指导中心颁发,在证书的鉴定机构处盖“指导中心”印章,照片左下角处盖指导中心钢印。
三、请各有关电力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等单位按照《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编码方案〉的通知》(技鉴考 [2001]25号)的规定要求,认真做好 2003年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填写和编码工作,报指导中心审核盖章。
四、各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履行和做好电力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和管理工作,以维护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附件:2003年电力行业特有工种高级技师资格名单
二00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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