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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电力职业技术教育

教学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



鉴教[ 2006 ] 11 号

各电力职业技术教育院校及有关培训中心: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电力职业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电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制定了《电力行业职业技术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 1 ),并定于 2006 年 6 月开展电力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范围

  申报成果应符合《办法》规定范围,取得的时间应在 2003 年 1 月 1 日 之后。

  二、申报材料

  ⒈《电力职业技术院校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教学成果总结报告,各一式三份。各单位申报汇总表 1 份。

  ⒉佐证材料

  ① 申报成果为教材形式的,提供样书两套;申报非教材类成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论文等)复印件 2 份;

  ② 申报教学成果一等奖的,需提交教学成果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 份)、反映教学成果的视频光盘( 2 份)。视频文件包括 avi 视频文件和 rm 流媒体文件各 1 份,内容不超过 15 分钟,光盘正面标明成果名称、科类、申报等级、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等,光盘需用盒装;

  ③ 申报教学成果二等奖的,需提交教学成果鉴定书原件及 2 份复印件。

  ⒊报送方式

  ① 电力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评审秘书处,设在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商城路 2 号,邮编 450004 ;联系人:赵峰( TEL : 0371-66868226 、 66868227 );

  ② 由单位统一组织申报,申报材料寄送评审秘书处,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 WORD 格式附件)发送至 zhaofeng@zepc.edu.cn 信箱;

  ③申报材料包括: 《电力职业技术院校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教学成果总结报告、申报汇总表等;

  ④ 申报截止日期为 2006 年 7 月 10 日 (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评审费

  参评的教学成果,需缴纳评审费 400 元 / 项。邮寄至“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收)”。

  四、评审与奖励

  ⒈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技能鉴定与教育培训中心组织成立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进行成果评审。

  ⒉成果评审设一、二、三等奖,并颁发电力行业荣誉证书。

  希望各电力职业技术教育院校及有关培训中心按照上述要求,认真组织好教学成果的申报工作。

 

  附件:1 、电力行业职业技术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

     2 、电力职业技术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3 、电力职业技术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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