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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九月十八日一届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电力教育协会职工培训委员会仿真培训协作网(以下简称仿真协作网)是在中国电力教育协会领导下、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教育培训中心指导下,开展电力仿真培训和仿真技术的协作、交流、研究与服务,并实行行业自律性管理的社团组织。
第二条 仿真协作网的宗旨是:服务会员、服务行业;交流协作、共同提高。
第二章 任 务
第三条 组织、开展电力仿真培训的教学研究、经验交流。
第四条 组织、开展电力仿真技术的研究、咨询、服务、交流和推广;及时向上级和电力企业推荐最新的仿真领域成果。
第五条 组织、开展电力仿真培训规范等行业自律条例的制订、实施。
第六条 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委托,配合开展电力仿真培训基地和指导教师培训考试认证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 监督、检查会员单位的自律情况。
第八条 及时收集并定期向会员单位发布电力行业仿真培训和仿真技术方面的动态信息。
第九条 积极协助会员单位和电力企业之间的沟通,帮助企业进行培训项目的设计、咨询。
第十条 开展仿真培训和开发领域的国际合作。
第十一条 完成上级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二条 电力仿真培训协作网由团体会员组成。凡承认本章程,愿意接受本协作网的有关规定,具备开展电力仿真培训的设备和师资条件的单位,都可以申请加入本会。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推荐本单位的委员人选一人,经本协作网审核批准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即可成为本协作网团体会员单位和委员。
第十三条 会员的权利:
(一)享有本协作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协作组织的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三)获得本协作网编辑的信息刊物;
(四)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执行本协作网决议;
(二)参加本协作网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关心、支持本协作网工作,承担本协作网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仿真培训协作网全体委员大会为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仿真培训协作网全体委员大会原则上每两年举行一次,大会的职责是:
(一)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经费收支报告;
(二)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重大事项;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本协作网常务委员的换届选举。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由仿真协作网全体委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在仿真协作网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为本会执行工作机构,行使仿真协作网的职权。
常务委员因故不能继续担任职务时,由该会员单位另行推荐人选,按程序增补为常务委员。
常务委员会推选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 4~6 人,上报中国电力教育协会认定。
第十八条 常务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常务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执行全委会决议;
(二)制定工作计划;
(三)推选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四)根据主任委员的提名,决定秘书长;
(五)讨论决定仿真协作网的其他有关事项;
(六)召集和主持仿真协作网全体会议,向全委会做工作报告。
第十九条 主任委员主持仿真协作网和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常务委员会下设秘书处,作为本会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由秘书长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秘书长对主任委员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 仿真协作网根据工作需要暂设火电专业组、变电协作组及技术组。
第五章 经 费
第二十一条 经费来源
(一)有关单位的赞助及其他收入。
第二十二条 经费用途
(一)下属协作组活动经费;
(二)仿真协作网日常工作经费;
(三)组织学术研讨、交流的活动经费;
(四)编辑电力仿真培训信息资料的费用;
(五)其他有关的必要支出。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仿真协作网全体委员大会通过,报中国电力教育协会备案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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