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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仿真培训指导教师岗位规范

(试行)


第一部分:任职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平和组织纪律性。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执行培训计划,公正执行评分标准。

    二、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从事仿真培训或实际运行工作 1 年以上。

    四、熟悉电力生产过程和计算机仿真技术,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丰富的现场运行知识和操作技能。

    五、具有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六、参加岗位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第二部分:岗位职责

    一、根据培训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二、热心主动向学员讲授,并认真、仔细、耐心解答学员提出的问题。

    三、公平、公正地对学员进行考核和评分。

    四、熟练地启停和操作仿真机,配合有关技术人员对仿真机系统存在的缺陷和故障及时加以解决。

    五、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每人每年至少要参加 15 日以上的脱产进修(包括现场实习)以解决培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跟踪国内外电力生产和电力行业的新技术和培训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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