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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仿真培训高级指导教师岗位规范

(试行)


第一部分:任职条件

    一、符合电力行业仿真培训指导教师的任职条件。

    二、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从事仿真培训或实际运行工作 5 年以上。

    四、参加岗位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第二部分:岗位职责

    一、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制定培训计划,并监督培训计划的执行,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二、热心主动向学员讲授,并认真、仔细、耐心解答学员提出的问题。

    三、公平、公正地对学员进行考核和评分。

    四、指导指导教师的岗位培训工作。

    五、练地启停和操作仿真机,配合有关技术人员对仿真机系统存在的缺陷和故障及时加以解决。

    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每人每年至少要参加 15 日以上的脱产进修(包括现场实习)以解决培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七、了解或掌握国内外电力生产和电力行业的新技术与培训动态。

    八、注重总结培训经验,撰写论文、论著。

    九、从事火电机组仿真培训的高级指导教师应承担指导和培训集控运行值班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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